關于發布《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有色金屬工業—鉛鋅冶煉》等四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81號),完善排污許可技術支撐體系,指導和規范有色金屬工業-鉛鋅冶煉、有色金屬工業-鋁冶煉、有色金屬工業-銅冶煉和化肥工業-氮肥4個行業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現批準《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有色金屬工業-鉛鋅冶煉》《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有色金屬工業-鋁冶煉》《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有色金屬工業-銅冶煉》和《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化肥工業-氮肥》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并予發布。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有色金屬工業-鉛鋅冶煉》(HJ863.1-2017)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有色金屬工業-鋁冶煉》(HJ863.2-2017)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有色金屬工業-銅冶煉》(HJ863.3-2017)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化肥工業-氮肥》(HJ864.1-2017)
以上標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中國環境出版社出版,標準內容可在環境保護部網站(kjs.mee.gov.cn/hjbhbz/)查詢。
特此公告。
環境保護部
2017年9月29日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環境標準研究所。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7年9月3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