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支持鉛蓄電池回收試點委員會建設的復函
國家環境保護鉛酸蓄電池生產和回收再生污染防治工程技術中心:
你中心《關于成立鉛蓄電池回收試點委員會的請示》(鉛蓄污防工程中心字〔2016〕21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加強鉛蓄電池回收污染防治,對于保護生態環境和人民群眾健康,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國辦發〔2016〕99號)具有重要意義。我部支持你中心聯合相關研究機構、行業協會,邀請行業龍頭企業和第三方平臺,成立鉛蓄電池回收試點委員會。
希望你們在后續工作中,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相關制度,不斷探索改革發展模式,圍繞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建立有效合作機制,加強信息公開,通過貫徹國家政策、完善行業標準、引導市場規范、加強行業自律等措施推進鉛蓄電池規范回收。
特此函復。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