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郴州民用機場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郴州市交通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關于郴州民用機場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上報申請》(郴交建投〔2017〕63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工程選址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區華塘鎮,距郴州市城區距離16.9公里。工程為新建國內支線民用機場,設計目標年2025年旅客吞吐量55萬人次,飛行區等級4C,貨郵吞吐量3000噸,年客機起降7333架次。工程主要內容為新建1條長2600米、寬45米的跑道,新建1條長208.5米、寬23米的垂直聯絡道。新建6000平方米航站樓,設6個機位,10500平方米停車場。配套建設貨運庫、公用工程、供油工程。配套建設場外供水、供電、通訊、進場道路及道路改建工程不納入本工程。
該項目符合《全國民用運輸機場布局規劃》和《中國民用航空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措施,并做好場址周邊城鎮規劃控制的情況下,項目建設對環境的不利影響能夠得到有效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和擬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主要環境影響
(一)對聲環境的不利影響。經環評預測,評價范圍內運營期近期聲環境敏感目標符合《機場周圍飛機噪聲環境標準》(GB9660-88)中二類區域標準,遠期2045年華塘鎮規劃部分用地預測計權等效連續感覺噪聲超過飛機噪聲二類區域標準。
(二)對生態環境的不利影響。根據環境影響報告書描述,工程地處丘陵山地,場址永久占用生態公益林,距西河國家濕地公園三合片區1.2公里,飛機航線飛越西河國家濕地公園時瞬時噪聲較大,可能對鳥類棲息、繁殖行為產生不利影響。
(三)其他環境影響。根據環境影響報告書描述,施工期廢污水包括砂石料沖洗水、車輛和設備沖洗廢水、混凝土廢水等施工生產廢水以及施工人員生活污水。大氣影響主要是施工物料運輸產生的揚塵。機場位于丘陵山體之上,工程土石方量大,施工期會造成邊坡裸露、植被破壞等不利影響。
三、減緩項目建設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加強噪聲污染防治措施。根據機場預測計權等效連續感覺噪聲值,應開展民航飛機噪聲的跟蹤監測,優化飛行程序,合理調整兩端跑道起降比,控制飛機噪聲對機場周邊環境影響。積極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根據飛機噪聲限值和敏感建筑物的噪聲防護要求,做好機場周邊土地利用規劃控制工作,調整2045年計權等效連續感覺噪聲級(WECPNL)70分貝至75分貝范圍內華塘鎮規劃居住、文教、醫療用地,嚴禁規劃建設學校、醫院、居民住宅等噪聲敏感建筑物。
(二)落實生態環境影響防治措施。工程應進一步優化施工方案,調整施工工藝和時序,合理平衡土石方,施工結束后及時開展生態恢復工作,盡量減少對林地破壞,及時落實生態公益林造林補償措施。開展濕地鳥類長期監測,根據西河國家濕地公園鳥類遷徙路線和遷徙規律優化調整機場航班起降時序,控制鳥類與飛機起降的相互干擾。
(三)落實施工期水和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場地設置沉淀池,排水引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現場降塵、車輛清洗等作業,生活污水經集中收集、沉淀后用于場區降塵等。運輸物料加蓋篷布等措施,施工場地及時灑水抑塵。強化施工期環境管理,確保機場施工污水、廢料不進入場址外環境。
(四)落實運營期水和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建設一座200立方米/日的污水處理站,處理場內生活污水、預處理后的含油污水,出水水質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一級標準后,匯入場外拱橋角鴨溪最終排入西河。強化油庫區、加油站等區域分區防滲措施,建設一座300立方米的事故池。機場油庫上游和下游設置3個跟蹤監測井,定期監測地下水水質,防止污染地下水。油罐產生的污油等危險廢物交由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安全處置。
(五)加強環境風險防范。落實各項應急管理措施和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加強環境風險監測和監控力度,確保事故狀況下各類廢水不進入外環境,防止環境風險事故發生。制定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并做好與地方人民政府的應急聯動。
四、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在施工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招標文件中明確環保條款和責任,須按規定程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五、我部委托環境保護部華南督察局和湖南省環境保護廳分別組織開展該項目的“三同時”監督檢查及監督管理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后20個工作日內,將批準后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我部華南督察局、湖南省環境保護廳以及郴州市環境保護局,并按規定接受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日常監督檢查。
環境保護部
2017年12月11日
抄送:發展改革委,民航局,湖南省環境保護廳,郴州市環境保護局,北京國環建邦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環境保護部華南督察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7年12月1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