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同意建設國家環境保護陸海統籌生態治理與系統調控重點實驗室的函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山東省生態環境規劃研究院:
《關于申報建設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的請示》(魯環呈〔2021〕160號)收悉。經研究,同意依托山東省生態環境規劃研究院,建設國家環境保護陸海統籌生態治理與系統調控重點實驗室(以下簡稱重點實驗室)。
重點實驗室主要建設任務是以黃河流域下游河海復合生態系統、環渤海區域及相關海域典型河口海灣為研究對象,開展區域陸海復合生態系統代謝耦合機制、評估方法與調控技術、協同管理與政策機制等研究,為黃河下游生態環境保護、河口海灣治理、陸海氮磷循環等提供基礎理論和可行技術支持,支撐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等國家重大戰略需求。
重點實驗室建設期兩年。請依托單位按照《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環辦科財〔2020〕24號)有關規定,圍繞重點實驗室建設申請書提出的建設目標和建設內容,建立“開放、流動、聯合、競爭”運行模式,進一步完善科研條件,加強隊伍建設、資源開放共享和運行管理,按時提交重點實驗室建設情況年度報告,努力提升重點實驗室科學研究、人才培養和管理決策支撐服務水平,為生態環境科技創新和推動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支撐。
生態環境部
2023年3月15日
?。ù思鐣_)
抄送: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