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長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駐點跟蹤研究培訓班的通知
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慶、四川、云南、貴州、青海省(市)生態環境廳(局),各有關城市生態環境局,各駐點跟蹤研究工作組:
為貫徹落實《關于開展長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駐點跟蹤研究工作的通知》(環科財函〔2018〕206號)要求,進一步做好駐點跟蹤研究各項工作,提高駐點研究和幫扶指導效果,根據2019年度培訓計劃,我部決定舉辦長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駐點跟蹤研究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
2019年6月3日至5日(3日全天報到,4日和5日培訓)。
二、培訓地點
國家檢察官學院湖南分院(長沙環境保護職業技術學院培訓基地)。地址: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王家湖路58號。
三、培訓內容
長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駐點跟蹤研究相關技術和管理要求,主要包括水功能區劃管理技術、水環境污染來源解析技術、飲用水水源保護與監管技術、城市黑臭水體排查與診斷技術、固體廢物排查與規范化管理技術、農業面源污染控制技術、“三線一單”落地技術、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技術、環境風險管控與事故應急處置技術、水生態環境監測與評價技術、工業園區環境污染治理技術、數據管理與共享平臺以及駐點跟蹤研究管理規定等。
四、培訓對象
各有關省(市)生態環境廳(局)工作人員1名,各駐點城市生態環境局工作人員1名,各城市駐點跟蹤研究工作組負責人及技術骨干1名。
五、其他事項
(一)請各單位參訓人員于2019年5月29日前將報名表(見附件)發至luosh@craes.org.cn;
(二)請各省生態環境廳組織本省駐點城市生態環境局參訓人員統一報名;
(三)本次培訓免收培訓費(含食宿費),往返交通費用自理,培訓不安排接送站;
(四)培訓班由我部科技與財務司主辦,國家長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聯合研究中心承辦;
(五)學員在培訓期間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培訓紀律和考勤要求。
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一)生態環境部科技與財務司
許鵬達(010)66556641、陳勝(010)66556209
(二)國家長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聯合研究中心
羅上華15810180797、滕琦15801219013
(三)湖南省長沙環境保護職業技術學院
胡獻舟13875855918、宋柳18890360307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9年5月27日
抄送:國家長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聯合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