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主持召開部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進一步優化機動車環境監管相關政策文件,44種化學物質增補列入《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和變更2種化學物質允許用途,以及《環境空氣和廢氣 臭氣的測定 動態稀釋嗅辨法》等2項國家生態環境監測標準。生態環境部黨組書記孫金龍出席會議。
會議指出,制定出臺優化機動車環境監管相關政策文件,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強機動車污染防治、持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的具體行動。要進一步強化源頭治理、重點治理和數智治理,開展機動車全鏈條、全周期環境監管,提升機動車達標排放水平,助力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會議強調,要切實抓好文件落地實施,強化跨部門、跨區域協調聯動,持續完善機制設計和標準規范,加強指導幫扶和跟蹤評估,確保各項措施取得實效。要做好宣傳引導工作,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會議指出,要全面落實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制度,不斷完善《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嚴格登記行政審批,持續加強日常監督和執法。要做好國家生態環境監測標準宣傳解讀、人員培訓與技術指導,切實抓好標準實施,進一步提高監測活動的規范性。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生態環境部副部長于會文、郭芳,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組長廖西元,生態環境部副部長李高,生態環境部總工程師任勇出席會議。
駐部紀檢監察組負責同志,機關各部門、應急中心、機關服務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負責同志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