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規范和指導農藥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主要成分為氯化鈉的廢鹽利用處置的環境管理,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農藥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主要成分為氯化鈉的廢鹽在收集、貯存、運輸、處理、利用和處置過程中的污染控制要求,以及監測和環境管理要求。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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