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水體中化學需氧量的監測方法,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水中化學需氧量的重鉻酸鹽法。本標準適用于地表水、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中化學需氧量的測定。本標準是對《水質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重鉻酸鹽法》(GB 11914-89)的修訂。
水質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重鉻酸鹽法(HJ 828—2017代替GB 1191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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