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7日,貴州省六盤水市盤州市境內小黃泥河出現石油類超標,造成貴州、云南跨界污染。事件發生后,生態環境部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督促指導貴州、云南開展事件應急處置。貴州省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突發環境事件Ⅱ級應急響應。貴州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赴現場調研督導,調集多方力量全力應對。經兩省通力合作,事件得到妥善處置。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規定,生態環境部與貴州省人民政府成立聯合調查組,邀請云南省人民政府參加,對事件開展全面調查。調查認定,此次事件是一起因貴州省盤州市宏盛煤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盛公司)洗油泄漏次生的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一、事件基本情況
宏盛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15日,位于貴州省六盤水市盤州市大山鎮高山村張家屋基(盤南產業園區)。2014年3月建成投產300萬噸/年洗煤、60萬噸/年焦炭(1號焦爐)、120萬噸/年焦炭配套的備煤、篩焦、化產車間;另60萬噸/年焦炭項目(2號焦爐)于2019年10月建成投產。
2021年11月19日至23日,宏盛公司化產車間洗脫苯工段二段貧油冷卻器破裂,導致洗油泄漏并通過地下溶溝、溶槽滯留于巖溶裂隙、包氣帶。2022年1月26日至2月6日,該地區連續出現雨雪天氣,地下水水量大幅增加,沖刷攜帶洗油污染物通過地下通道遷移,從小黃泥河岸邊的出露點涌出,造成小黃泥河盤州段污染,進而影響下游的黃泥河。
此次事件特征污染物為石油類,按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控制評價標準為0.05毫克/升。2月7日至13日,小黃泥河和黃泥河監測點位均出現石油類濃度超標,最高531倍。通過采取有效應急措施,受影響河段于2月21日首次實現全線達標,下游南盤江廣西段水質未受影響。隨后受區域積雪融化、工程施工、汛期強降雨影響,相關河段再次出現超標。5月24日10時至12時,南盤江匯入口出現短時超標,最高2.2倍。經全力處置,自6月23日20時起,受污染河道水質持續穩定達標。7月12日,貴州省人民政府終止Ⅱ級應急響應,當地轉入常態化監控治理。
經調查,事件泄漏洗油總量約96.15噸,對宏盛公司廠區及周邊土壤、地下巖溶裂隙、地下水造成污染,小黃泥河、黃泥河共約123公里河道水質受到影響。受影響河段沿岸不涉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未發現人畜飲水危害現象。經評估,事件共造成直接經濟損失4445.6萬元。
二、事件應對情況
事件發生后,貴州省、云南省協調聯動,采取多項有效應急處置措施。
貴州省、六盤水市、盤州市人民政府分別啟動應急響應,組織宏盛公司將廠區積存油水混合物進行清理,爆破拆除冷卻塔,開挖受污染土壤和土石方11025噸并安全處置;對巖溶漏斗附著油污進行人工清理,對難以清理的地下油污進行19次注水清污;在出露點構筑多道圍堰,投放吸油氈、活性炭等進行吸附處理;先后在出露點附近及宏盛公司廠區建設4套總處置能力為7.2萬噸/日的污水收集處置設施,采用“活性炭吸附沉降、高鐵酸鉀氧化”等處置工藝,在汛期增設“芬頓氧化”工藝開展削峰處置,成功處理多次大水量高濃度涌水。云南省生態環境廳與曲靖市人民政府啟動聯合應急響應,在河道采取投放吸油紙、吸油氈,設置污染物截留屏障,建設活性炭壩等措施,逐級降低污染物濃度。
兩省成立聯合應急監測組,統一監測方案、采樣規范、分析方法和數據報送。多次調整優化應急監測方案,布設31個點位開展應急監測,并視情組織了39次專項監測,全過程跟蹤流域水質變化。先后23次利用沿線水庫電站開展聯調聯控,調控污染團遷移速度,降低污染物濃度。兩省及相關市州人民政府、生態環境部門分別通過官方媒體持續發布水質監測、應急處置等信息。
三、事件原因及存在的問題
調查認定,事件直接原因為:宏盛公司當班工人操作不規范,導致洗脫苯工段二段貧油冷卻器焊縫出現破裂,洗油竄漏進入循環冷卻水系統,通過低溫循環過水池裂隙、孔洞持續滲漏至地下,經溶溝、溶槽進入巖溶裂隙、包氣帶,并隨地下水涌出進入河道。
在調查中也發現宏盛公司循環過水池施工質量存在缺陷,發生洗油泄漏事故后排查處置不力,瞞報信息,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危害擴大,以及相關部門監管不到位等問題。當地已對宏盛公司違法行為和涉嫌刑事犯罪問題進行立案調查,紀檢部門對相關部門責任人員開展調查問責。
四、防范整改措施建議
貴州省要深刻汲取事件教訓,加快建立完善生態環境安全管理體系,切實遏制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堅決守牢生態環境安全底線;持續做好事件處置后續工作,依法依規開展責任追究,舉一反三抓好全省生態環境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針對事件暴露出的巖溶地區特殊生態環境風險問題,加大煤焦化、化工、燃煤電廠和涉危涉重等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力度;全面推進“一河一策一圖”實施,著力提升流域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能力,進一步健全流域上下游特別是跨省界相鄰市縣間應急聯防聯控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