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海南省發現,海口市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不力,規劃缺失,監管不嚴,整改流于形式,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問題多發。
一、基本情況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有關部門要建立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制度,規范建筑垃圾收集、貯存、運輸等行為,防止污染環境。近年來,海口市建筑垃圾產生量逐年上升,由于規劃缺失,管理不當,收集貯存轉運體系建設滯后,亂堆亂埋現象普遍。
二、主要問題
一是建筑垃圾收集貯存轉運體系建設滯后。督察發現,海口市及各區未出臺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建筑垃圾治理體系建設滯后,全市僅依靠臨時收納點進行收集貯存轉運,偷倒建筑垃圾現象普遍,2023年1-11月建筑垃圾偷倒亂堆問題多達1275宗。
早在2021年,海口市政府先后召開3次專題會推進建筑垃圾收集貯存轉運體系建設,要求2021年底前各區至少分別建成1座轉運調配場,但相關工作毫無進展。2023年8月,海口市再次召開專題會議,要求年底完成任務。2023年10月,又將完成時限推遲到2024年6月底,工作一拖再拖。近年來海口市有關部門累計下達20次督辦函,均成一紙空文。截至此次督察進駐,海口市仍未建成1座轉運調配場。督察還發現,海口市在用的8個臨時收納點選址隨意,均未辦理用地、用林手續,積壓建筑垃圾超5萬噸。
圖1 2023年11月26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秀英區龍頭村建筑垃圾臨時收納點場地無硬化,管理粗放
二是違法違規傾倒建筑垃圾問題多發。督察組隨機抽查7個建筑垃圾違法傾倒填埋點,填埋總量達54萬立方米。龍華區蒼東村172.07畝土地自2018年以來陸續被建筑垃圾侵占,其中農用地114.34畝,傾倒填埋量高達31萬立方米。美蘭區東和村內傾倒填埋建筑垃圾達8萬立方米,違法占地24.08畝,其中林地12.34畝,該堆場緊鄰潭覽河,侵占部分河道,群眾反映強烈。瓊山區儒傳村12.84畝農用地被建筑垃圾違法侵占,填埋量約6萬立方米。秀英區龍頭村11.87畝農用地被建筑垃圾違法侵占,各類建筑垃圾遍地散落。龍華區金鹿工業園、美蘭區南排村路旁空地被隨意傾倒建筑垃圾,甚至與生活垃圾混堆。
圖2 2023年12月1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龍華區蒼東村部分土地被建筑垃圾侵占
圖3 2023年11月27日,督察組現場督察使用無人機拍攝,美蘭區東和村內傾倒填埋建筑垃圾點位緊鄰潭覽河,侵占部分河道
三是整改不力污染周邊環境。督察發現,秀英區蒼英村內違法傾倒填埋8.6萬立方米混雜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最大填埋深度超8米,占用土地31.26畝,其中林地24.96畝。督察組現場開挖后發現,填埋的垃圾已發黑發臭,對開挖地積液采樣監測,結果顯示化學需氧量濃度為125毫克/升、氨氮濃度為7.73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5.2倍和6.7倍;對該區域7個不同點位地下水進行采樣監測,結果顯示均超過地下水環境質量Ⅳ類標準,地下水已受污染。
2021年6月,海口市制定的有關問題整改方案明確,將秀英區蒼英村內掩埋的建筑垃圾挖出后分類處置。督察發現,海口市僅清理表層建筑垃圾后即上報完成整改,此次督察進駐時該區域又堆填大量建筑垃圾。
圖4 2023年12月1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秀英區蒼英村大量建筑垃圾混雜生活垃圾深埋地下,已發黑發臭
三、原因分析
海口市及有關部門對建筑垃圾治理的緊迫性和重要性認識不足,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不到位,未形成有效合力,存在不作為慢作為。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